一、本次會議謹訂於107年1月26日(星期五)假長榮大學演藝廳(臺南市歸仁區長大路1號)舉行,請各校校長排入107年度行事曆,並預留時間與會,若無法出席者,請於107年1月10日(星期三)前,敘明理由及代表出席之職務代理人函報本局核備,國私立高中職免備文。 二、各校如有重要提案,請依附件格式填寫完成後於106年12月25日(星期一)前,將電子檔回傳至本案承辦人黃勺珊信箱(sunnie@tn.edu.tw),俾利彙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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