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本局109年8月19日南市教課(一)字第1091020523號函(諒達)。
2. 本市所屬高國中小學校,敬請至本局資訊中心網站「學習護照」區報名,請詳本公告附件檔案說明。
3. 另國私立高中(職)學校、國立國中小學校等,敬請利用使用電子郵件回報貴校校長用餐別(葷、素)即可。
請寄電子信箱kang6847@tn.edu.tw;baoyu6847@gmail.com。電話:299-1111 分機8324
進階搜尋